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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情侣吵架围观很危险!幸灾乐祸会被打哦

发表于2012-02-22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可市民李强(化名)却因为笑被人揍了一顿。昨天,在派出所,他一边揉脸颊一边向民警讲述自己被打的经过。

昨天上午11点多,李强办完事后准备步行回家。走到展览馆附近,突然听到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原来是一对男女正在吵架,爱看热闹的他忍不住好奇心,也凑了上去。

“要吵回家吵去,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男子大吼一声。不料这句话激怒了女方,两人从“动嘴”变成了“动手”。

围观的人见状纷纷往后退,李强却从人缝中挤到了最前面,“饶有兴趣”地观看起来。

也许是出于忍让,男子被女方打得有点狼狈。就在这时,男子回头看到李强。也许是李强“幸灾乐祸”的样子激怒了男子,那人冲到李强面前:“我和女朋友吵架,你看什么看?”

“你想搞什么?”面对怒气冲天的男子,李强不甘示弱,“既然敢在街上吵架就不要怕别人看,否则就回家吵,别在街上丢人现眼。”话音刚落,男子抡起胳膊,对准李强的左脸颊就是一拳。

被揍的李强捂着左脸,表情痛苦不堪。但男子似乎并不解气,上前又是一顿拳打脚踢,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以为老子在耍猴,看起好玩啊?”被激怒的李强忍住疼痛,站起来和男子对打,场面一度失控,围观群众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

几分钟后,朝阳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扭打在一起的两人分开,连同男子的女友一起带回了派出所。经过调解,先动手打人的男子同意给李强300元钱作为赔偿。

对于李强的行为,民警也进行教育。提醒他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应该抱着“幸灾乐祸”的心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应该主动劝架或者报警,由警方出面制止并调节。

发表于2012-02-22

我倒……打情骂俏就算了,还危及旁人

发表于2012-02-22
唉!没好鸟
发表于2012-02-22
围观会被打哦
发表于2012-02-22
呵呵,自己吵架还把气转移到观众身上,真是气得脑子秀逗了
发表于2012-02-22
呵呵,该打,看就看,笑什么
发表于2012-02-22
心里笑就算了。不过那个男子和女友吵也不要那么明目张胆嘛
发表于2012-02-22
下次拿块板砖再上去看
发表于2012-02-22
好奇害死猫!!!
发表于2012-02-23
围观也是有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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