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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翠亨新区人才公寓开放两批申请,备受人才青睐,目前已收获不少好评和点赞。近日,有众多人才通过电话、公众号留言等途径咨询人才公寓什么时候继续开放申请。
今年翠亨新区人才公寓开放两批申请,备受人才青睐,目前已收获不少好评和点赞。近日,有众多人才通过电话、公众号留言等途径咨询人才公寓什么时候继续开放申请。为更好适配新区人才对公寓的需求,将开放人才公寓日常申请,并根据房源及受理情况进行集中公示。
基本情况
翠亨新区人才公寓位于西湾国家重大仪器科学园。公寓配有电梯、廊灯等基础设施,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视、电磁炉、抽油烟机等家电一应俱全,沙发、碗碟、桌椅、绿植等日常用品也一并配齐,人才可拎包入住。
本批人才公寓共推出一房一厅和两房一厅两种户型,一房一厅租金1380元/月,两房一厅租金1880元/月(以上租金含物业管理费,不含水电、宽带等费用)。
申请条件
按照《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翠亨新区人才公寓配租对象为在翠亨新区(南朗街道)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及区内重点企业。优先满足翠亨新区第一至七类人才,适度满足本科学历人才。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新区人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中山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单位不提供住房。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未成年子女)原则上未享受过新区财政发放的购房补助。
申请流程
入住申请具体程序如下:
①申请及审核
9月16日起,申请人可填写《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新区人才)》,并经工作单位加盖意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正本及复印件,提交至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受理初审:
1.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新区人才);
2.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加盖公章);
4.连续1个月以上社保缴费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5.翠亨新区人才证(第一类至第七类人才提供);
6.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住房证明(含配偶、未成年子女)。
(扫码即下载申请表)
②公示
人才港服务中心会同新区各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根据受理情况,确定申请人名单并在新区官方公众号及网站公示。
③选房和签约
在公示结束后,人才港服务中心组织申请人依次选房,选取房号后于1个月内由人才公寓运营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如未在上述时间内进行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资格,且一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申请人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更换房型或对租赁合同所规定事项作其他变更的,须按合同相关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相关补贴
按照《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新区人才租赁人才公寓,由个人根据租赁合同按照市场价格向人才公寓出租方缴纳租金。
虽然人才需支付一定租金,但按照《中山翠亨新区关于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人才16条”),符合条件的人才最高可获得6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此外,“人才16条”提出,给予高学历人才生活补贴,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博士研究生6万元;
对新区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培养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联合培养期内每月分别发放2500元、3500元生活补贴;
对在新区工作满3年且在职获得硕士学位及学历、副高级职称的个人一次性补贴2万元,获得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的个人一次性补贴5万元。
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中山国际人才港服务中心,联系人:李先生,联系方式:0760-28118017,地址是中山翠亨新区翠亨国家科创中心H4栋二楼。
附件:中山翠亨新区人才公寓管理试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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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翠亨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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