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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顾客投诉地产中介 商铺没买成1万元诚意金不退

发表于2016-07-01

 “我给了张家边华振地产1万元诚意金,没有买成楼,可这家中介公司却不退诚意金一万元。”6月28日下午4点半,冯女士向本报反映,她觉得华振地产的做法不合理,希望记者予以曝光。这是怎么回事呢?


  6月28日下午5点,在开发区西城派出所,记者见到了在这里报警的冯女士。“警方说这属于民事纠纷,建议我走司法途径维权。”冯女士告诉记者,她看中了开发区铂爵山花园的一间商铺,5月28日委托该商铺附近的中山华振租售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进行买卖事宜,具体操办的是一名叫汪发刚的置业经理。



发表于2016-07-01

 “起初我提出去看铺位,叫中介去还价,就签了一份协议,中介叫我拿10万元定金。”冯女士说,她只给了1万元的诚意金,5月28号当天她返回香港筹钱,5月29号她叫中介去深圳取10万元的定金,“可中介人员什么合同都没带,空着手就要去深圳取钱,我就说你要是没和业主签订临时买卖合同,就不要去了,结果他们就没去。我们签的购买委托书写明2016年6月5日之前要搞定买卖事项,否则就退钱。可过了6月5日,商铺买卖并没有完成,中介公司却以我不愿意交10万元定金为由,说这笔买卖之所以没做成,是我的责任造成的,所以不退那1万元的诚意金。”


  冯女士认为自己不愿意交10万元的定金,是因为她没有看到中介公司和业主之间签订的文字协议之类的证据,证明华振地产工作人员确实履行了职责,所以责任并不在自己,并且商铺买卖没有在指定时间(6月5日)内完成,所以华振地产不应该收取这笔10000元的诚意金。“他们赖着不给,就是认为走司法途径时间漫长,对我们个人不利,所以才有恃无恐。”冯女士气愤地说。


发表于2016-07-01

 那么,冯女士的说法是否属实呢?记者随后和冯女士一起来到华振地产铂爵山分公司了解情况。记者表明自身份后,置业经理汪发刚称自己有权拒绝记者的采访,如果冯女士不服,她可以去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去法院起诉。随后冯女士和汪发刚发生争执,冯女士要求汪发刚提供中介公司和业主交流沟通的证据,而汪发刚称买卖不成是冯女士的责任,然后就离开了现场。


  6月29日上午,中山华振租售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一名曾姓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该公司铂爵山分公司置业经理汪发刚就冯女士投诉一事没有及时向公司汇报,公司领导知道后当即和冯女士联系沟通,愿意退还1万元诚意金。随后记者联系冯女士,证实了曾经理的说法。


发表于2016-07-01

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那个中介也是绝了

发表于2016-07-01

这种人没素质!快点炒他鱿鱼!!!

发表于2016-07-01
胖胖胖西瓜,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顾客投诉地产中介 商铺没买成1万元诚意金不退”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7-06

诚意金是可以退的,如果当时说是定金就是不退的。

发表于201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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